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会的。女性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大致是:在生育、流产手术前带着申报资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医疗证,产假满30天后就可以在生育保险窗后办理待遇结算了,核算通过后就能领到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