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国家秘密对一个国家至关重要,因此国家特别出台了保密法来保护国家秘密不受侵犯,如果违反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二、保密法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三、保密法的作用1、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2、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规定了解密的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不清、密级混乱、密级一定终身的违反保密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现象;3、为完善我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4、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5、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从上述内容可知违反保密法的酌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