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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哺乳期可以分居吗?哺乳期分居有什么危害?
释义
    哺乳期可以分居,但需履行抚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失踪,另一方提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提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哺乳期可以分居。法律上对分居的前提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是为了自己休息方便,或者其他原因,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解决。但父母分居的,也应当照顾孩子,履行抚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挽回,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况,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准予离婚。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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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