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接传票的后果 |
释义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出庭审理案件没有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出传票传唤当事人出庭审理,拒收传唤的后果如下: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示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销处理;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缺席判决。 (3)、当事人必须出庭,经传票传唤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拘传。 一、传票的定义 传票是通知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材料,是告知开庭日期之用。开庭时没有随身携带的,也可以凭身份证或者律师执业证等身份证明进入法院、法庭参加庭审。 法院或检察机关签发的传唤与案件有关的人到案的凭证,或者是会计工作中用来登记账目的凭单,有现金收入传票、现金支出传票以及转账传票等等,因为银行的会计凭证使用时,是需要在银行内部传递的,所以称为“传票”。 二、传票的送达方法 传票发送给对方的形式一般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也叫“交付送达”,指的是法院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对方的签收。 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传票,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以防拖延诉讼时间,法院都会直接送达。 四、被告接到传票多久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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