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没开发票之前,收据是唯一凭证。如果收据丢了,正常前提下是不能提车开发票的。购车合同是汽车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也是双方履行义务的依据。但是,如果购车合同丢失了,建议不要担心。因为汽车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也会有一份留底的,买方可以到卖方处让卖方复印一份再加盖卖方的印象,具有同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然,买方也可以凭购车发票找到卖方,让卖方补签一份买卖合同。现实中也有的汽车商家不予配合,但买方也可以凭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证明车辆买卖的事实。当然,这都是事后的弥补措施,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后,尽量将合同原件保留好,因为合同原件不仅是证明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且一旦双方发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需要当事人举示证据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