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有哪三种方式
释义
    

法律主观:
    


    以下纠纷不能人民调解: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纠纷; (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纠纷; (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纠纷。
    

法律客观: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7: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