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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议登记和更正登记的关系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异议登记指的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可以不经更正登记直接申请。更正登记指的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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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0 6: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