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10月医保升级时间由于系统升级,时间不确定,可能出现医保结算不稳定的情况。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就诊等。 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