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定金后,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合同未能订立,可退还定金。如果一方无故不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内容导致未能订立,定金会被罚,不可退还。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调整等情况,有正当理由可以退还定金。 法律分析 1、如果双方已经交了定金,并且协商了合同内容但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未能签订,则不适用定金罚则,可以退还定金。 2、如果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故不进行协商或未经同意擅自修改认购书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则适用定金罚则,不能退还定金。 3、如果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一方有正当理由,则不适用定金罚则,可以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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