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水灾过后物业收取清淤费用并不合理。根据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物业管理职责,对于汛期防汛物资配备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因此产生的费用属于物业管理支出。开发企业、业主为保护公共利益、物业利益支出的救援费用,业主可根据自身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