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名下登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表示为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并且明确表示为赠送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通常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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