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复核?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3、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 4、审查作出复核结论。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是三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重新申请该认定注意什么 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证据,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或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也不服,可以就这事故的赔偿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法院将根据证据审查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进行审查,以法院最后认定的证据作为判决的依据。 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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