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征地补偿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征地补偿款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父母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所以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给其中一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给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天然孳息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天然孳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的法定孳息是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除法定孳息之外的孳息(如投资、经营性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怎么认定离婚财产 认定离婚财产的方式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对前述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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