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不会,超生罚款是民间的俗称,在法律上的正规名称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征收,而不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本身并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并不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制裁,也不是主管部门对违规违纪的处分,而只是对超计划生育者征收一定款项以弥补其超生行为给社会带来的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