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非法征用土地罪?
释义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依据,以及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包括非法占用耕地的数量和造成的毁坏程度。
    法律分析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条件: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结语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和其他相关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该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包括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7: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