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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法院如何判?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四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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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