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我老公家里,现在我们住的房子要拆迁我还能分到房子吗? |
释义 | 若是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小时候家里拆迁分了房子。现在我结婚了,我的户口在我丈夫家。现在我们住的房子要拆了,我还能分配到房子里吗?我名下没有房子,房子都是我爸卖的 离婚时房屋拆迁了,分割方式如下: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家里的房子三证齐全,但是户口不在房子那里,拆迁的时候给什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即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住宅房屋一般交易实例较多,因此,评估时应选用交易案例进行修正,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你家房屋已使用8年,砖混结构房屋的折旧一般是每年2%,也就是成新率为84%,维护好的会高些,维护差的会低一些。如果最近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是2500的话,你家房子(仅指毛坯房,不包括装修部分,装修部分应另行计算补偿价值)的单价应该是250084%了。另还应当有搬迁补助费等费用。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话,应当还有临时安置费。以上是毕节拆迁补偿标准 已婚女儿户口还没搬出去,现在房子拆迁家里大家都没告诉我!我能要求赔偿吗?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无论是否结婚,男女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需要户口未迁出原户口地,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已迁出原户口地或者将自己的户口和孩子的户口挂靠在娘家人名下,属于有户无房的情形,一般是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我家的老房子卖给外村人房子没有证现在要拆迁了还能要回来了? 拆除已购小产权房时,如现房主没有进行类似于产权过户的转移登记,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该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利益归原房主的情况下、现房主应当是实际的被补偿安置人,如涉及拆除利益当归现房主所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拆迁拿房子之前可以不要房子吗? 合法的拆迁的维权之策包括:首先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后达成一致,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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