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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用他人营业执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释义
    法律分析:盗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由工商部门给予工商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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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