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几天 |
释义 | 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单位违法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要多久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如何计算的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指公安机关自受理治安案件之日起,至办结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计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其起点是治安案件受理之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有案件就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包括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治安案件。受理日期与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具体办结治安案件的时间,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长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治安案件大多数属于即时发现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调查起来相对容易,公安机关对大部分治安案件能够在一个月内办结,其中相当一部分治安案件能当场处罚完毕,还有很多治安案件可在当天办结。高效率地处理治安案件,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治安案件久拖不决,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到六十日。在实践中,有些治安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如团伙作案的案件、流窜作案的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有些涉外治安案件等,在一个月内办结确有一定困难。对这些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规定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应当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办案期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办案期限,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了,公安机关找不到人,则不能仍按此时间计算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多久 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办结案件。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治安案件的追诉期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几日 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办结案件。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治安案件的追诉期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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