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子 过户流程 :1.卖方个人 身份证 原件(需复印)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4.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个人对单位: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2、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4、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单位对个人: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3.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4..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