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有没有追偿权 |
释义 | 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在偿还了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的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此时担保人享有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一、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的,承担债务后可起诉债务人要求追偿。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欠债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三、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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