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窃2000元以上派出所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些,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章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些,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章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