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谓的 累犯 就是以前被判过 有期徒刑 以上的 刑罚 ,五年内又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所以,构成累犯就已经不会再判 管制 了,只有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累犯也不适合判 缓刑 和适用 假释 。 《 刑法 》第65条的规定, 一般累犯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