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要退还三金嘛 |
释义 |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不需要退还,三金一般属于彩礼,而只要男女双方在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且并不存在骗婚等现象,那么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返还的。若是遇到对方要求返还的情形,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理由。 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和三金嘛? 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应当归还男方给付的彩礼三金。夫妻间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的,那在离婚后彩礼三金依法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退还给男方。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俗称媒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是,最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彩礼不是一定要退,如果男方要求退还这笔彩礼就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不属于法定的情形,那么女方是可以不用理会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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