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帐单不可以当欠条。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对账单和欠条有差别,对账单是交易名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