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区域被拿走扔掉的东西 |
释义 | 一、公共区域被拿走扔掉的东西 1、如果你的东西放置在公共区域,物业有权当做废品处置。但一般为了保证不产生矛盾点,物业会先行装贴告示或者对你进行通告,没有响应时就可以直接处理。所以你也可以就此与其谈判,也就是所谓的“闹” (1)根据管理规约,占用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确实可以处置 (2)如果你占用的消防通道、主干道、设备房门前等重要部位,连通知你都不需要。 2、有两种情况你可以反诉: (1)防止的时间小于2小时,可以以“临时放置”为由要求赔偿 (2)如果物业拿了你的东西作为自己使用(未按废品处理)。 二、扩展内容 物品放在公共区域被拿走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公共场所偷拿他人物品属于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物品放在公共区域被拿走怎么办 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但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四、放在公共区域的东西被人拿走算偷吗 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但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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