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呢? |
释义 |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权力转让如下: 1、合同依法订立; 2、不能按照债权性质转让; 3、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4、不能依法转让; 5、及时通知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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