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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退房条件
释义
    商品房预售退房条件: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未按期交付房屋、变更设计、无法贷款、产权证未拿到、面积误差超3%、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房子被抵押、银行未批准贷款且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只有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向开发商主张退房:(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2)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4)无法办理贷款;(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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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3: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