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的,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所得; 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