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2、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所提交的申请,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若有抵押物(质押物)做抵押(质押)的。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3、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4、签订借贷合同5、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即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受理申请查查/审议批)订合同、核发贷款证款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市范围内户口2、有固定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物4、在贷款行开立存款帐户。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