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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一房两抵怎么办
释义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的权利之一,是实现抵押权利益的重要因素低。一旦抵押权人无力支付抵押贷款,同一套房屋将出现多次抵押。抵押权人需要抵押债券的,第一抵押权人按照登记债权的数额优先支付拍卖、变卖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二级抵押权人大厦。这意味着如果原抵押权人已经支付了抵押物的价款,下一个抵押权人将无法实现抵押权和次抵押权的利益,因而受到阻碍。优先受偿权是决定抵押权人能否实现抵押权的关键。
    一、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是什么
    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权行使的方式
    (一)协议将抵押物折价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债权已届清偿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订立协议,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移转抵押物的所有权以代替债务的清偿。如上所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能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就约定将抵押物的所有权移转给抵押权人。法律禁止流质契约的目的在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经济窘迫而以高价抵押物担保价值较低的债权,并且被迫以抵押物冲抵价值较低的债权。
    (二)拍卖抵押物。抵押权人也可通过拍卖抵押物的方式行使抵押权,即依照法定拍卖程序,以拍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债权。拍卖抵押物,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订立协议;协议不成时,抵押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达成拍卖抵押物协议的则委托拍卖人拍卖抵押物,拍卖人拍卖抵押物应按《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抵押权人提起拍卖抵押物诉讼的,判决生效后,抵押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拍卖抵押物根据强制执行程序进行。
    (三)变卖抵押物。变卖抵押物是指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出卖抵押物以清偿债权的行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达成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协议,或者抵押权人不愿以拍卖方式行使抵押权,或者无法拍卖抵押物时,可以一般的买卖方式变价抵押物以清偿债权。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的优先受偿权已在上述抵押权人的权利中作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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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