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投诉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国家强制缴纳养老保险,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给本人参保就由各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等级就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 一、社保投诉所需材料: . 1.身份证明(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类型不明确的,即未明确注明户口类型为农业或非农业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 2.投诉举报期间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或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 3.工资收入(工资表或银行代发工资明细) ; 4.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可以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材料; 5.填写完整的《举报、投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登记表.docx》。 二、投诉办事流程: 1.材料携带齐全到稽核科信访接待 办理登记手续; 2.经审核立案后,稽核人员向被投诉、举报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3.稽核人员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留存相关材料; 4.依据法律、法规及检查结果,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5.落实稽核整改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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