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交通事故报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般在三天之内报警是有效的,但是具体的时间长短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颁布。并且报案之后并不代表就一定会受理,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来确定,确实存在的,那么就会受理。 一、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还可以报警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没有报警,隔天可以报警,但是否受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作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谁的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如果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过错,则一般由该行人负全责。但是机动车一方需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具体的由谁承担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交警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定书为准。 一、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二、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总而言之,一般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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