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保密协议到期后,保密协议就已经解除了,劳动者不再负有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保密协议都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当然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看。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 商业秘密 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 侵权 ,严重的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 。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 劳动关系 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 解除劳动合同 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保密协议到期后,保密协议就已经解除了,劳动者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