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没有财产出事不起诉行吗 |
释义 | 欠钱人没有财产,出借人还是可以起诉,可以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查明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中止执行;但之后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赔钱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或罚款,直至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二、无财产供执行会被拘留吗 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被处罚者没有个人财产时可能会中止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也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三、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经济状况改善了,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协助法院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与被执行人有法律关系的其他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追加他们为被执行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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