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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一、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其他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如果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怎么办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中,赔偿涉及到财物赔偿和精神赔偿,对此双方当事人可先协商具体赔偿事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判决出结果后,侵权人拒不执行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如果对方执意不执行的话,甚至可能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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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