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其他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如果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怎么办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中,赔偿涉及到财物赔偿和精神赔偿,对此双方当事人可先协商具体赔偿事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判决出结果后,侵权人拒不执行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如果对方执意不执行的话,甚至可能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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