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违停被撞划分责任方法有哪些 1、违停被撞划分责任方法有: (1)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放,无需承担责任; (2)被撞车辆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被撞车辆无需承担责任; (3)在泊车位外无正当理由违规停放,而且在来车方向又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车损险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车辆停放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车辆在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 2、交强险赔偿不足以涵盖车辆损失,己方仍然要承担部分车辆损失; 3、购买了车损险; 4、对方逃逸致无法找到致害人,车损险也可以赔偿,但有30%的绝对免赔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