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自愿将下列归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二、遗属补助功能分类 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 三、什么人可享受遗嘱补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