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死刑必须有判决书吗? |
释义 | 死刑犯执行前必须有判决书,没有判决书的死刑犯,被执行了死刑,就等同于故意杀人。 死刑执行要有判决书吗 死刑犯执行前必须有判决书,没有判决书的死刑犯,被执行了死刑,就等同于故意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都有什么权利?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死刑判决后多久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多久执行 死刑判决后多久执行t;是要视具体情况而言的。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为例: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死刑犯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之日起,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受到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后,高级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的裁定。这个期限法律上没有限制。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对全案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死刑执行命令,逐级送达至执行死刑的法院。在受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由该法院执行死刑。如果该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同时,一个人一旦被判处死缓之后,对于将来是否会被执行死刑是处在一个不确定的状态。《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刑法》第48条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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