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秋国庆加班费是多少? |
释义 | 国庆节是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一般是从十月一号放假一直放到十月七号。在国庆节期间还加班的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加班费的。 我国现行的法定节假日的加班非标准是,按照该员工本人在上一个月所取得的日平均工资,或者是小时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支付。而公休日的工资,一般是按照该员工本人在上一个月所取得的日平均工资或者是小时平均工资的两倍另外进行支付。 按照我国国务院关于放假的固定,在国庆节的七天假期当中,前三天是我们所说的法定节假日,而后边四天都是通过双休日调休得来的,所以前三天加班的员工是可以获得三倍的加班工资的,而且这笔钱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调休作为借口来抵消的。而后边的四天,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劳动者加班的话,可以选择给员工安排时间进行补休,或者是按照不能低于员工本人上个月的日平均工资的两倍来进行支付。 法律概念上所指的加班,就是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在法律所规定的的标准的工作时间之后,劳动者还在为用人的单位工作的一种行为。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标准是平均每天最高工作时间为八小时,而每周最高工作的时间为四十个小时。 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是两种,一种是加班,也就是在法定的节假日或者是公休日里边继续工作;另一种是加点,也就是职工在每一天工作之外来延长自己工作的时间,比如推迟下班时间或者是提早上班。因为其方式不同,所以租后给付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如果是员工主动要求要加班的话,企业是可以不用发放加班费的。 之所以对加班加上了诸多限制,并且要求用人的单位支付较高标准下的加班费,是为了防止企业随意延长其员工的工作时间,以此来保护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加班工资是应该要属于劳动报酬的,所以当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时候,劳动者是可以提出仲裁来解决的。在劳动者仍然在职的期间或者是其劳动的关系终止之后的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属符合仲裁时效方面的规定的,超过这段期限仍然提出冲裁的,才会受到时效限制。 一、应怎样向单位索要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索要加班费时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这种举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二是人证和录音证明,三是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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