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销售方开户行和账号不填不可以,具体如下: 1、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还是增值税普通法票,销售方的所有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都要完整填写,销售方的发票开户行和账户不填的,就是假票; 2、销售方的发票开户行和账户,是在开票系统里面预置的,一般打印发票时自动带出来;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虚开发票的处罚标准如下: 1、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