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诈骗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 |
释义 | 深圳诈骗罪立案标准:欺诈手段骗取6000元以上公私财物,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广州、深圳等六个市的诈骗数额标准:较大起点6000元,巨大起点10万元,特别巨大起点50万元。 法律分析 深圳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要达到以下构成要件,同时要达到诈骗数额为6000元以上: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三千以上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拓展延伸 深圳诈骗罪立案标准修订:加强打击经济犯罪的新举措 深圳市最新修订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旨在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根据修订后的标准,对于涉及诈骗罪的案件,除了要求具备明确的欺诈行为和主观故意之外,还需要考虑被害人的损失程度、犯罪手段的巧妙性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此外,修订后的标准还强调了对于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形式的打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深圳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对诈骗犯罪的侦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全面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公正。 结语 深圳市最新修订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旨在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修订后的标准不仅要求欺诈行为和主观故意,还考虑了被害人的损失程度、犯罪手段的巧妙性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此外,修订后的标准还强调了对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形式的打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深圳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对诈骗犯罪的侦查力度,加强合作,全面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公正。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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