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询问函一般是在7天内应回复,如果超过7天没有着回复,就可以按默认情况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按照指定的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不得开展政府督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督查组。督查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督查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督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