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予儿子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赠予房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或对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得到了明确的规定。这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婚后父母赠予房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二、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登记在夫妻或对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所区别,需要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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