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派遣中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1、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派遣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原本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被发现后,劳动者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动者用欺诈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7、被派遣劳动者使用胁迫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8、被派遣劳动者乘人之危,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9、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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