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农村房屋买卖 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 土地使用权 证 房屋所有权 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 身份证 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 拆迁 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合同 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 小产权房 (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 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 购房 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