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可不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 |
释义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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