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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应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的办法: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代为送达等方式送达传票。在法定的开庭时间内,当事人仍未出席庭审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若为原告缺席,被告提出反诉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但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经法院许可不出庭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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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