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律师的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两大类。诉讼,俗称“打官司”,律师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包括 经济纠纷 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刑事诉讼案件中担任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在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确定怎样打这场官司的方案,为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为当事人收集、提供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整个诉讼过程,从立案直到领取判决书,律师都可以全程代理,当事人可以把案件的所有事项委托给律师办理。 二、律师的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标准法律并未有明文规定,可以依据当地的情况和规定进行收取,如: 1.按件收费,对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地额收费呈现阶梯状。 3.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分两种,一种是全风险代理费,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按键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 4.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 三、辩护律师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辩护律师往往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