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结婚前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即便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也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仍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并不属于结婚前的必备程序,一般也只针对婚前个人的主要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